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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秀清团队律师亲办案例
父母帮忙还贷款的定性
来源:王秀清团队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2-20
浏览量:470

2013年原告与被告结婚。原告婚前购买楼房一套,首付款30万元,房屋登记在原告名下。婚后共同还贷8万元。2015年原告母亲将5万元划入原告用于偿还房贷的账户。2017年原告起诉离婚。被告委托我代理应诉,庭审中,我主张被告母亲出资的5万元系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原告主张系借贷关系。最后法院采纳了我的观点,认为原告母亲在划款时没有明确是借款还是赠与,如果是借款,没有借据及有关的证据,根据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》,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。法院以原告证据不足,认定该5万元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。原告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
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,亲人之间借款最好写个借据,通过银行转账,在用途一栏注明借款,让小夫妻在借条上签名,保证万无一失。面子事小,损失是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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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秀清团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16*********8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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